为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本次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生务必于4月1日—15日之间提交申请学位的所有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申请延期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向学位办提交《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二、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我校对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只有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规定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论文送审环节,经检测过的学位论文在答辩结束前一律不允许修改。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发〔2014〕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发〔2014〕5号),我校将对学位论文实施抽检并评选出优秀论文进行奖励。
四、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各专业 组织预答辩 3月30日前 |
各专业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预答辩通知》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预答辩,凡未进行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位申请环节。 |
个人上网填报信息 4月1日—4月15日 |
个人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请申请人于4月15日前登陆网站(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726/)填报个人学位信息(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所有信息输入完毕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并在系统下打印出《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具体要求见《西北政法大学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4月1日-4月15日
|
个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凡是符合《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在4月15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2份; (3)学籍登记表2份; (4)毕业生登记表2份; (5)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1份。 (6)符合新修订规范要求的纸质版学位论文10本(其中2本要求符合盲审格式)及电子版1份。 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推荐的最终定稿,在答辩结束前一律不允许修改,提交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致。 学位论文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格式,一律采用以下格式命名: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 |
各学院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4月16日-4月20日 |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务必在4月16日— 20日内将本院需要检测的学生论文上传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进行论文检测报告的分析处理等工作。 学位论文应当在检测系统开通期间内完成检测,过期系统将关闭。未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 具体规定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
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4月20日-4月25日 |
各学院向学位办提交符合答辩条件人员材料 所有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印章,由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统一报送学位科: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3)学籍登记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4)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院已审核盖章) (5)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1份; (6)《西北政法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1份; (7)《西北政法大学学术规范审查结果统计表》1份。 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25日之前将本院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及学术规范审查结果材料报研究生教育院,凡是没有按时提交材料或未按时检测的人员将不能参加答辩。
|
学位办向各学院返回答辩材料
5月1日前 |
学位办向各学院返回答辩材料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2份; (3)学籍登记表2份; (4)毕业生登记表2份; (5)答辩材料专用档案袋1份(答辩提交材料时交答辩秘书) 学院将材料(2)、(3)、(4)各留一份装入学生人事档案,将剩余表格同档案袋发给学生本人,用于答辩时提交答辩秘书。
|
学院组织论文评阅
5月10前
|
论文评阅 论文评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各导师组协助完成论文评审工作。各导师组向所在学院提出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由学院汇总后向研究生教育院提交各专业《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并领取论文评审意见书后送审。 所有相关论文评审及答辩费用按照学院上报申请硕士学位人数领取,由各学院直接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手续。
|
学院组织论文答辩
5月25日前
|
论文答辩 各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由各导师组安排,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教育院,答辩时所需论文和表决票由答辩秘书分别在学院和学位办领取。 学生在答辩前准备好以下材料装入专用档案袋内提交答辩秘书: (1)答辩申请表(1份); (2)指导教师已签署业务能力鉴定和推荐意见的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3)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 ; (4)学籍登记表(1份); (5)毕业生登记表(1份); (6)答辩记录表(一式1份); (7)科研成果复印件或《业务能力鉴定表》1份; (8)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鉴定表1份 ; (9)预答辩登记表1份。 注:论文答辩所有材料按一人一袋装入学校专用学位材料档案袋内,各专业答辩秘书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因材料不齐全或未签署学院意见的申请人一律不允许参加答辩。
|
学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
学生在答辩后必须尽快向图书馆提交《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二本,具体地点在北区图书馆二楼阅览室咨询室。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5385418 注:已通过论文答辩但答辩委员会要求进行论文修改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及时认真修改,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学位论文提交存档申请表》,重新制作打印论文提交图书馆存档。
|
各专业提交答辩材料
6月6日前
|
提交论文答辩材料 各组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全部答辩材料填写、整理好,在6月10日之前连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情况统计汇总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提交学位办: 1.预答辩登记表1份 2.答辩申请表(1份) 3.学位申请书(1份); 4.加盖公章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 。 5.学籍登记表(1份) 6.毕业生登记表(1份) 7.学位论文(3本)。(首页加已签字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 8.论文评审意见书(2份) 9.答辩委员会表决票(1套) 10.答辩记录表(一式1份)。 11.科研成果复印件或《业务能力鉴定表》。 12.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鉴定表。 13.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情况统计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1份) 14.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1份) 注:因论文盲审或答辩未过人员,需要延期申请答辩的请各学院向学位办备案。
|
各专业提交优秀学位论文材料
|
各专业按照《关于评选2017年上半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报送相关材料。 |
6月中旬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项。 |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7年3月6日